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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 精简为表 转 型为里 民生为重

2008年第6期(总第42期) 本刊编辑部策划组稿 2008-03-30

焦点

什么是大部制

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按照业内专家的提法,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特点是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为什么要进行“大部制”管理

实行“大部制”管理,可以大大减少政府部门之间职能的交叉重叠,改“九龙治水”为“一龙管水”,这对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大部制”的三大误区

误区一:大部制要向西方国家看齐

评价现代政府管理的优劣,关键是其是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是盲目照搬西方模式。

误区二:大部制必然会大量裁减人员

大部制改革的确会涉及被撤并部门相当数量的干部去留,但不是绝对的人员精简。

误区三:部门一“大”就药到病除

大部制是针对当前“政府失灵”病症的一剂对症之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综合性系统工程,仅靠单兵推进难以一蹴而就。

“大部制”改革的四个难题

权力整合难:大部制下,相关几个部的权力重新洗牌,整合到一块,考验改革者的政治智慧和操作水平,既要大刀阔斧,又要心细如丝,做到平稳过渡,无缝衔接,确实不容易。

人员分流难:机构精简和重组势必带来人员的分流。分流人员是历次机构改革最为头疼的事。公务员是国家整体运行宝贵的人力资源,是维护正常国家秩序的保障和基础,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关乎社会稳定。

机制磨合难:在大部制下,机构内部的磨合,外部的磨合,上下之间的磨合,怎样才能不重复、不重叠等等,都在考虑大部制的生存系数。

运行监督难:大部制改革可能把分散的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部门利益。如果一个部门变为一个超级部,权力很大,就会“尾大不掉”,对它进行监督恐怕更加困难。

“大部制”改革面临的

挑战和机遇

一是对权力的约束与监督问题。实行“大部制”管理后,一个部门的权力更大了,能不能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至关重要。

二是党政权力对接问题。“大部制”改革最终会涉及党政部门权力的对接,必须靠政治体制改革配合推进。

三是改革的策略和方法选择。“大部制”改革的最大阻力,仍然是多年来被强化了的部门利益。在具体推进的过程中,改革的策略和方法就显得很重要。

内容

 按照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 中国人民银行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环境管理机构,整合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按照方案,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交通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

组建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公务员局,以及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机构的调整和设置,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

1. 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

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财政部要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体系,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统筹协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2. 加强能源管理机构 促进能源节约

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能源管理局。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3.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 推进信息化建设

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同时,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4. 组建交通运输部 保留铁道部

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该部。交通运输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民航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等。

同时,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为加强邮政与交通运输统筹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考虑到我国铁路建设和管理的特殊性,保留铁道部。同时,要继续推进改革。

5.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主要职责是,统筹拟订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等。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6. 组建环境保护部

为加大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力度,组建环境保护部。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等。

7. 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其主要职责是,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统筹城乡规划管理,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安全和房地产市场等。

8. 国家药监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明确由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同时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并相应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进行整合。调整食品药品管理职能,卫生部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的科研、生产、流通、使用和药品安全等。

调整后,卫生部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按照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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