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党委坚决按照公安部提出的“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总体要求和各项工作都要争创一流业绩,以及全过程抓落实的理念,狠抓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全面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有力地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近几年来,特别是2002年以来,各项公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十四个全国、全省第一:设区市公安机关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连续四年荣获全省优胜单位,连续三年全省第一;人口信息数据报送质量全国第一、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综合考评全国第一;追逃工作信息质量名列全国第一;刑事办案质量综合评比连续三年全省第一;遵守《内务条令》夺标竞赛连续三年全省第一;指挥中心工作年度综合考评连续三年全省第一;侦破命案专项行动综合考评连续两年全省第一;夏季百日会战全省第一;追逃工作综合考评全省第一;户政工作年度综合考评全省第一;深挖犯罪工作名列全省第一;第五届全省公安巡警防暴警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大赛团体第一、个人全能第一;全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竞赛团体第一。
十三项全国、全省率先:交警支队率先在全国实行汽车驾驶人驾训路考自动化系统的做法,被全国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典型经验推广;指挥中心工作在全国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率先在全国建立公安海上110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网的接处警工作机制;首创“迁入地一次办结”网络迁移户口模式;率先在全国实现对省级和部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业务信息的正常维护,公安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专项办在全国推介了局业务信息维护工作经验做法;创新发展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经验做法在公安部召开的全国“金盾工程”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率先在全国推出省内居民落户我市“快速受理通道”的新举措;开展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经验做法被共青团中央作为全国公安系统惟一的信用建设特色典型在首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上推介;率先在全国公安边防部队实行警官兼任“村官”制度,率先在全省停止受理一代证全面换发二代证;提前39天完成省公安厅去年下达的换发二代证任务,成为全省最早完成任务的设区市;率先在全省建立外国人、台湾居民签证签注到期预告机制;在全省公安机关率先开展“创双无”、“两个维护”和“两个保障”活动。
二十九项全国集体荣誉:市局被中央综治委、人事部评为“2001至2004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被公安部授予“三项教育活动组织工作先进集体”、“追逃工作先进单位”、“追逃信息质量先进单位”; 巡逻特警支队直属大队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被团中央授予“全国杰出青年文明号”、“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创建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被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组委会授予“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十年成就奖”,该团支部被团中央、公安部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市局强制戒毒所被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授予戒毒贡献奖,被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人事部联合授予第六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被中宣部等单位授予“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优单位”;市第一看守所被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评为“全国‘双加强、双保障’示范所”;市第二看守所被团中央、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2001-2005年度全国法制宣传先进单位”;市局收容教育所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被全国妇联、公安部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 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荣立集体一等功;市局治安支队被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授予“卷烟打假先进集体”;南靖县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先进集体”;芗城分局、漳浦公安边防大队被公安部评为2005年度 “追逃”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单位;芗城分局户政中心被中央综治办等8部委授予“全国‘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先进集体”;芗城分局刑侦大队、云霄县局常山派出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市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均达96.67%以上,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同时,漳州市公安局还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第七、八届省级文明单位及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被福建省公安厅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4、2005年度绩效考评优秀单位,行风评议连年位居漳州市各行业前列,并涌现出一大批全国各级市公安先进个人。漳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加瑶2005年受到中央综治委、中组部通令嘉奖,今年7月,福建省公安厅党委给陈加瑶局长记三等功一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韶翔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的称号;强制戒毒所所长陈溪河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跃欣荣获“全国公安系统纪检监察先进个人”。
2006年7月,漳州市公安局党委被漳州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漳州市委、市政府发出号召,要求市直机关各部门都要像漳州市公安局那样“争创一流业绩、建设一流队伍、塑造一流形象”,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以“为人民掌好执法权”为题,用长达3万字的编幅报道了漳州市公安局执法为民的先进事迹。
坚持政治建警,保持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漳州市公安局党委认为,要在新时期肩负起巩固党的执法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高素质队伍。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一是认真落实民警理论学习教育制度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联系公安实际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党的先进性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把广大民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应用内部网络、简报、快讯等宣传、教育手段,调动民警学习热情,帮助广大民警学习领会党的政策和公安工作方针政策,促使广大民警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制意识。二是精心组织开展“八荣八耻”、“人民警察道德规范”等社会主义荣辱观专题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公安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明荣耻之分、做光荣之事、拒可耻之行,进一步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基础。培养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三是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立足岗位打防控,维护稳定促发展”的主题实践活动入手,组织开展“眼睛向内找差距,落实行动抓整改,着眼发展当表率”系列实践活动,并把“下基层、听意见、办实事、解难题、当先锋”的要求与各项公安工作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倾听服务单位、服务对象、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办结反馈各类信访件126件,其中疑难重信重访件22件,落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件。主题实践活动期间,及时侦破福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8起案件以及其他大要案,案件多发地区治安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开展学习任长霞、郑忠华与学习漳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公安系统一级英模市公安局副局长郭韶翔先进事迹紧密相结合,引导民警比先进、比工作,查思想、找差距,形成比、学、赶、帮、超互动工作氛围。全市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起数和人数大幅度下降。五是组织开展对扣押物品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着力纠正扣押程序、管理不规范和制度不落实、处理不及时等问题,结合执法大检查、专项检查和深化执法质量考评等,强化执法监督,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民警执法办案质量。2003年以来,县级公安机关在每年执法质量考评中全部达标,没有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进一步加大典型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
漳州市公安局党委把培养典型,运用典型推动工作作为领导机关一项重要工作,着眼于公安建设大局,根据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既能体现时代特征,又能代表当时当地思想、工作先进标准以及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使广大民警在先进与落后对比中产生压力和动力,从而有力地推进了队伍的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建立培养、推广典型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抓好本单位典型的培养教育推广工作。年初,漳州市公安局党委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争先创优的目标、重点、指标和检查跟踪落实的措施。2004年,又制定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的意见》,对表彰工作和培养跟踪典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使培养先进典型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先进典型联系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建立先进典型联系制度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局领导和政工部门联系、挂钩先进典型工作制度,对典型单位做到及时跟踪,提前解决倾向性问题;优先保障人员和经费;定期研究发展创新问题。漳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加瑶等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漳州110”、市局强制戒毒所、市第二看守所、市局收教所、云霄县公安局常山派出所等典型单位调研,要求先进典型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叫响品牌。200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周永康视察漳州市公安局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漳州市公安局党委为贯彻周永康部长的讲话精神,成立“漳州110”创新发展课题研究组,陈加瑶局长亲自任组长,指导课题组人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漳州110”创新发展问题,提出“四不一吃”(不直接办案、不随意盘查、不罚款、不收费、吃皇粮)的工作准则和110、119、122报警服务台“三台合一”以及实现第五次勤务改革等创新举措,并有针对性地在“漳州110”开展执法为民专题思想教育活动,树立“人性化管理”的理念,坚决禁止没有针对性的普遍性盘查和“扰民式”盘查,规范了执法行为。对“漳州110”民警的健康成长给予极大的重视、关心、倾斜,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拔出一部分资金支持、鼓励“110”民警参加自学、函授考试,提升科学文化知识水平。2001年以来,该大队就有82人次参加大专、本科学历的自考、函授。在政治方面,漳州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110”民警的教育、培养及精神激励。2001年以来,从“110”民警中提拔的处级干部有2人,科级干部13人,基层所领导31人;400多人次立功受奖。漳州市公安局领导坚持每年春节都要走访慰问“110”困难民警及家属,与“110”民警一同吃团圆饭,让民警深切感受到各级组织对先进典型的关怀。
——扎实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注重运用身边的典型教育身边人。近几年来,他们先后下发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向“漳州110”、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郭韶翔、周志勇等先进典型学习的决定的通知,并通过组织先进事迹学习动员会、报告会、巡回演讲会、学习现场会以及建立先进事迹展览馆、创优荣誉室等形式推动学习典型活动向纵深发展,促进了先进典型经验以更宽的领域向全市公安机关辐射。
——加大先进典型社会宣传力度。近年来,漳州市公安局党委先后组织宣传了12个典型,协调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社会与法频道、福建电视台《福建新闻联播》、《福建日报》等重点媒体报道了漳州市公安局党委为人民掌好执法权、“漳州110”、强制戒毒所、第二看守所、收容教育所、交警支队等单位的先进事迹。今年,漳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韶翔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后,又积极组织策划宣传活动,漳州市《闽南日报》连续三天在头版显著位置刊发题为《争创一流 再续辉煌》等系列通讯文章,漳州电视台漳州新闻连续播出系列新闻专题《走近英模郭韶翔》,漳州人民广播电台、漳州网、《漳州广播电视报》也在同一时间对郭韶翔同志先进事迹进行系列宣传报道。随后,各家新闻媒体又对各单位学习郭韶翔的情况作了系列报道。漳州市强制戒毒所陈溪河所长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之后,漳州市公安局党委又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对其宣传力度。《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人民公安报》、《福建日报》先后刊登了反映陈溪河典型事迹的文章。平和县民警周志勇除夕夜浴血斗歹徒的事迹发生后,漳州市公安局党委又及时协调组织福建电视台《与法同行》、《福建日报》、《闽南日报》、漳州电视台等媒体记者进驻平和县深入采访。6月22日《闽南日报》头版头条以“危难之处显身手”为题刊登了通讯文章,其他媒体也相应进行报道,营造典型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通过内外的立体宣传报道,进一步掀起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热潮,形成了“老典型保持先进性、新典型层出不穷”的生动局面,“漳州110”被中央文明委授予首届全国文明单位和再次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漳州市第二看守所被团中央、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漳州妇女收容教育所被全国妇联、公安部授予“巾帼文明岗”之后,今年6月,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一次,进一步弘扬了队伍正气、鼓舞了士气,增强了民警集体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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